建设单位 | 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户县余下镇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内 | ||
项目名称 | 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醋酸纤维烟用丝束二期工程过滤间改造项目 | 联系人 | 李晨亮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9.2 | ||
项目简介 | |||||
建设单位名称: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醋酸纤维烟用丝束二期工程过滤间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项目地址:户县余下镇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厂内 | |||||
现场调查人员 | 任申对、刘强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8.11.19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晨亮 |
现场采样人员 | 代婷、贺妮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1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晨亮 |
检测人员 | 武洁梅、代婷 | 检测时间 | 2018年11月22日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丙酮、噪声、照度 | ||||
检测结果 | 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建议 |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建议根据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195-2007)、《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发自吸过滤式全面罩或送风过滤式半面罩或全面罩,并正确佩戴,加强维护管理。 (2)按照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发防护效果好的材质为天然橡胶、氯丁橡胶或乳胶手套,不建议使用防护效果差的材质为氟橡胶、腈防护手套。 (3)建议作业场所增加事故排风系统,并与丙酮检测报警仪连锁,增设视频监控系统(《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8.12.3.5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接受电视监视系统的报警信息,重要的火灾报警点应同时设置电视监视系统)。 (4)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丙酮属于轻度危害,一般不会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但本项目作业现场丙酮浓度超标,丙酮的IDLH(立即威胁生命健康的浓度)为48000mg/m3,当作业现场浓度达到48000mg/m3时,可致命,或可永久损害健康,或可使人立即丧失逃生能力。故建议企业在丙酮过滤间配备相应的急救用品。配备急救电话、转运病人的担架、空气呼吸器等,并佩戴相应的急救人员。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技术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