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榆林市榆横煤化工园区 | ||||
项目名称 | 3万吨/年费托产物重质馏分深加工项目 | 联系人 | 何彩彩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9.5.23 | ||||
项目简介 | |||||||
2012年,榆林煤化规划建设15万吨/年合成气制油示范项目,并于2015年建成。该装置采用陕西延长石油和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联合开发的合成气制油技术,该技术以CO及H2为原料,生产高品质石脑油、柴油、LPG等产品,为国内首套采用钴基费托合成催化剂的煤间接制油示范装置,装置主要由合成气净化、费托合成、费托产物精制、催化剂加工等工艺组成,年产费托产品15万吨。该装置2017年2月建成投产,生产出合格油品,为下一步正常生产提供了关键技术和经验。该套装置可以根据石油价格的波动调整催化剂配方和操作参数,提高长链烷烃的选择性,在燃油价格低位运行时加工生产特种蜡、润滑油基础油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装置的经济性和产品竞争力。 目前随着合成气制油装置规模的不断增加,加大费托蜡深加工技术的开发力度,推进费托产物的高值化和精细化利用正成为行业的共识。榆林煤化拟依托公司15万吨/年合成气制油装置,利用费托产物重质馏分建设3万吨/年费托蜡项目。 | |||||||
现场调查人员 | 魏博、李文星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8.10.1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何彩彩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现场采样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人员 | / | 检测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石蜡烟、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补充措施 ⑴在设计中应根据本项目生产实际选取适宜的造粒机,并建议根据造粒机实际尺寸配套设置相应的局部排风设施,使造粒机进料口、造粒部分及输送钢带等处形成微负压,将可能逸散的石蜡烟及热量进行收集,并通过管道送至室外有组织排放,避免毒物及热量大量逸散至厂房内作业环境中。同时应考虑废气排放前的净化处理。 ⑵在设计中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细化现场警示标识的设计,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⑶根据榆林煤化现有各装置调查情况,各装置分别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因此建议本项目主装置区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内容包括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⑷建议为本项目减压精馏装置配备现场应急柜,内部配备防毒口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设施,用于物料大量泄漏等异常情况下的个人防护。 2、建议 ⑴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⑵建议设计阶段细化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治经费投入,将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治经费单列,并在施工中确保资金投入及防护设施的落实,使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 ⑶建议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完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制定,指导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具体内容可与安全操作规程合并制定。 ⑷建议在本项目正式投产前对现有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修订。 ⑸做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 ⑹为本项目车间配备现场急救药箱。 ⑺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拟对可能泄露或聚集油气的地方设置石油产品挥发可燃气体探测器共计6只,另建议为现场外操工配发“四合一”便携式检测仪,于现场巡检等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用于有毒/可燃气体的检测。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 意见 | 通过技术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