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 | 地理位置 | 商洛镇安县 | ||||
项目名称 | 易地搬迁项目 | 联系人 | 陈宏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8.5.15 | ||||
项目简介 | |||||||
红旗民爆始建于1965年,总部位于宝鸡市,是国内较早从事工业炸药生产的国有控股公司,具有炸药产能11.2万吨/年,其中乳化炸药7.2万吨、现场混装3万吨、改性铵油炸药1万吨,拥有5个炸药生产经营公司,2个工程爆破公司,1个海外事业部,1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和1个民爆器材经营公司。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本报告中简称“企业”)成立于2007年,原有生产线位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茨沟,成品库房地处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午峪金花村四组牛圈沟,核准生产能力为年产改性铵油炸药10000吨。 红旗民爆镇安分公司原有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已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但在自动化、信息化等方面与《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0)227号)存在一定差距,企业原计划在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但该生产线厂址处于镇安县政府重点项目“兴隆·唐遗址公园”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此提出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易地搬迁项目(本报告中简称“本项目”),企业原有生产线于2016年全部拆除。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分公司易地搬迁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王家坪张家湾山梁,建设投资5177.2万元(其中含1010万元政府配套资金),生产规模:年产12000吨改性铵油炸药。 | |||||||
现场调查人员 | 魏博、赵登育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10.24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宏 | ||
现场采样人员 | 成星星、成茂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7.11.1-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宏 | ||
检测人员 | 杨琼、李焕、武洁梅 | 检测时间 | 2017.11.01-08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高温、甲醇、木粉尘、矽尘、其他粉尘、二氧化氮等。 | ||||||
检测结果 | 装卸工装卸工位人工卸料工程中粉末状木粉尘易造成二次扬尘,导致超标,其余均未超出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补充措施 ⑴应在锅炉房日用油箱周围设置泄险沟(堰)。 ⑵本项目锅炉房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毒且易燃的甲醇,应将锅炉房检测报警装置与事故通风设施进行联锁。 ⑶甲醇蒸汽密度较空气重,检测报警器探头应低于可能的泄漏点设置,根据规范要求锅炉房可燃气体检测器探头离地面0.3m-0.6m处安装。 ⑷建议油相间化油槽顶部顶吸排风罩增大伞形罩尺寸,改善排风效果。 ⑸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第十六条,“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本项目主要涉及可引起急性中毒的甲醇和致癌物质木粉尘,应在锅炉房设置甲醇告知卡,在木粉加工工房投料口处设置木粉尘告知卡。 ⑹完善厂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建议 ⑴按照《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应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⑵企业应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实施。 ⑶完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制定,重点针对锅炉房甲醇卸料作业、木粉加工工房木粉投料作业、性能试验塔及准备间的殉爆试验和试验完成进入塔内作业等环节制定详细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重点监管。 ⑷本项目沿用原有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议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较原有生产线的变化,对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及细化。 ⑸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8号)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 ⑹本项目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应按照本项目实际进行细化、修订,并制定针对突发甲醇泄漏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 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⑻按要求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应避免人员漏检和项目漏检,同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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