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西安高陵区 | ||||
项目名称 | 高效节能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绿色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联系人 | 耿克伟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9.6.21 | ||||
项目简介 |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中简称“企业”)的前身为西安凯立化工有限公司,是由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2年3月。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贵金属化合物、贵金属超细和纳米粉末、贵金属回收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已研制开发出几十种贵金属催化剂,主要包括铂炭、钯炭、钌炭、铑炭、银炭、铱炭、氧化物和陶瓷材料载贵金属催化剂、有机材料载贵金属催化剂、无机盐载贵金属催化剂、贵金属均相催化剂以及气体净化催化剂、催化燃烧催化剂等,并可以生产50多种贵金属化合物和十多种贵金属超细粉末和纳米粉末。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化学工业、核工业、能源工业、材料工业、电子工业、军工、环境保护等许多领域。 目前,企业具有先进的废催化剂可控焚烧技术及金属提纯技术,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规划,企业扩大现有废催化剂回收生产线生产能力,并针对回收所得的贵金属进行开发利用,建设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绿色关键技术开发项目(本报告中简称“本项目”)。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纳米贵金属催化材料制备及循环利用绿色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11000万元,生产规模:改扩建后达到年产高效节能纳米贵金属催化剂300吨,年综合利用废催化剂资源300吨的能力(回收4.7t/a贵金属(钯、铂、钌等)和0.3t/a贵金属化合物)。 | |||||||
现场调查人员 | 魏博、李文星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2.2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耿克伟 | ||
现场采样人员 | 刘涛、成星星、代婷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9.2.26-28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耿克伟 | ||
检测人员 | 杨琼、代婷、武洁梅 | 检测时间 | 2019.2.28-3.6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氨、过氧化氢、臭氧、硫化氢、氯化氢、甲醇、丙酮、甲酸、乙酸、四氢呋喃、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均未超出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补充措施 ⑴本项目回收间设置盐酸和双氧水加料罐,应设置围堰或者外部防护层。 ⑵本项目焚烧间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易燃易爆的天然气,应将焚烧间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与事故通风设施进行联锁。 ⑶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第十六条,“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本项目主要涉及可引起急性中毒的甲苯和硝酸、氨,应在化学试剂1号库设置甲苯告知卡。 ⑷完善厂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⑸应加强对焚烧间天然气泄漏事故的预防,落实检测报警器、机械通风等设施的设置及安全联锁。 2、建议 ⑴进入反应釜、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进行,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检测合格后方能作业。 ⑵完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制定,重点针对废水处理站卸料作业、回收车间投料作业、化学试剂物料搬运和进入反应釜、污水池内作业等环节制定详细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重点监管。 ⑶本项目沿用原有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议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较原有生产线的变化,对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及细化。 ⑷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8号)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 ⑸本项目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应按照本项目实际进行细化、修订,并制定针对突发天然气、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 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⑺建议在夏季补测焚烧间高温。 ⑻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⑼企业应对外委人员承担相应的职业卫生的管理责任,如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的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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