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 | 地理位置 | 靖边 | ||||
项目名称 | 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项目(脱硝装置部分) | 联系人 | 刘伟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6.11 | ||||
项目简介 |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项目(脱硝装置部分)位于榆林炼油厂180万吨/年及6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内,采用托普索公司SCR脱硝工艺技术,主要是由烟气系统、供氨系统、氨喷射系统、SCR 反应器、吹灰及控制系统组成,主要建设稀释风加热系统、喷氨格栅、SCR反应器、氨气缓冲罐、液氨蒸发器、分析小屋,建成后烟气脱硝处理规模:28×104Nm3/h和9.3×104Nm3/h(干基)。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强、魏博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7.30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伟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现场采样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人员 | / | 检测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⑴企业应在醒目位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中控室、生产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现场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等要求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⑶企业应加强脱硝运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工人自觉做好预防职业病的防护意识。建立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考核。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及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使作业工人知道本岗位有毒物质的理化性质、毒性、进入人体的途径、不同浓度下的致死时间、有效抢救时间,慢性影响的表现及有效处理方法等。 ⑷企业应在设计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进行设计。 ⑸企业应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企业自行组织内审后留档被查。 ⑹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在试运行30—180天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企业自行组织内审后留档备查。 ⑺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应将该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存在的浓度和危害告知作业者。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 意见 | 同意通过技术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