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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石脑油重整项目(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栏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发布时间:2017-06-15

建设单位

神木县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陕西省神木县锦界镇工业园区

项目名称

神木县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石脑油重整项目(一期工程)

联系人

曹元勋

项目类别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

报告完成时间

2017.5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15万吨/年石脑油重整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神木县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县锦界镇工业园区

项目总投资(一期):134820.08万元

建设规模: 98万吨/年块煤干馏

                55000标方/时制氢

               6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

现场调查人员

任申对、张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16.8

建设单位陪同人

曹元勋

现场采样人员

刘建军、成星星、刘涛等

现场采样时间

2016.9

建设单位陪同人

曹元勋

检测人员

武洁梅、杨琼、金惠芳

检测时间

2016.10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氨、苯、甲苯、二甲苯、苯酚、萘、吡啶、二聚环戊二烯、硫化氢、二氧化氮、煤焦油沥青挥发物、焦炉逸散物、氰化氢、氯化氢、二氧化氯、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煤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煤焦油沥青挥发物、焦炉逸散物

检测结果

该项目制气车间作业人员接触粉尘大多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循环水站、PSA岗位、压缩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循环水站加药间巡检位二氧化氯浓度超出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机电仪车间电焊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紫外辐射强度超出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超标原因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