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施耐德电气设备工程(西安)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西安高新区 | |||||
项目名称 | 电气设备生产项目 | 联系人 | 丁爱红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8.2.1 | |||||
项目简介 | ||||||||
施耐德电气设备工程(西安)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配电母线槽、插入式配电盘、小型配电箱、配电屏、高压大功率变频器、模块电源、电源设备、仪器仪表、机械电器、电气自动化设备、成套产品及零配件的设计、生产、装配,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及其原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与自产及所售产品有关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及仓储服务;电气自动化及工业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为服务对象提供能源管理和节能工程的设计、集成、咨询、工程实施和相关售后服务。 2013年4月,西安高新区投资服务局以《西安市高新区投资服务局关于施耐德电气设备工程(西安)有限公司电气设备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西高新投服发〔2013〕38号对本项目予以同意建设批复。 2017年3月,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编制了《施耐德电气设备工程(西安)有限公司西安电气设备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2017年11月,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编制了《施耐德电气设备工程(西安)有限公司西安电气设备生产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企业租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定制厂房,厂房由西安高新区综保基地配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于2015年8月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 | ||||||||
现场调查人员 | 魏博、高艳玲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7.12.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万江江 | |||
现场采样人员 | 成茂盛、刘建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7.12.4~12.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万江江 | |||
检测人员 | 杨琼、李焕、武洁梅 | 检测时间 | 2017.12.6~12.9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一氧化碳、噪声。 | |||||||
检测结果 | 全部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1、补充措施 ⑴在厂区设置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根据本项目生产实际,淋浴器的数量建议按每12人一个进行设置。 ⑵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⑶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建议 ⑴根据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PPE发放标准进行修订,为销钉组装工、柜体打包工(外包)、验电及装接头操作工配发符合要求的护听器,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要求,护听器应选用SNR为17~34dB的耳塞或耳罩。 ⑵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锅炉房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 ⑶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47号)的要求,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⑷企业应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增加职业病危害告知等相关内容,或与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合同附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⑸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的要求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⑹建议细化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治经费投入,将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治经费单列,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加以落实。 ⑺本项目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尽快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8号)规定,尽快向西安高新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⑻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⑼根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应要求外包公司按要求组织柜体打包工进行针对接触噪声的职业健康检查。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