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陕西相信高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杨凌 | ||||
项目名称 | 三星SDI电动汽车电池配件项目 | 联系人 | 金珍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5.4 | ||||
项目简介 | |||||||
2014年锂离子电池技术世界领先的三星SDI、安庆环新集团与西安高科集团达成合作协议,拟5年内分阶段在西安高新区建成中国最大规模的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2015年2月韩国SANGSIN ENERGY DISPLAY PRECISION CO.,LTD设置陕西相信高科技有限公司落户陕西省杨凌工业园,建设三星SDI电动汽车电池配件项目,为三星SDI配套生产动力电池铝盒子。 2015年2月10日,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陕西相信高科技有限公司三星SDI电动汽车电池配件项目备案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5〕15号)的形式,对该项目予以同意建设批复。 该项目采用铝卷作为原材料,开卷切割后采用冲压机一次冲压成型。 | |||||||
现场调查人员 | 滕敬博、魏博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5.2.1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金珍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现场采样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人员 | / | 检测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 | ||||||
检测结果 | /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⑴企业应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⑶企业应根据建立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十五条的要求,在醒目位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在生产车间及空压机房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标识。 ⑷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尽快参加安监局组织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并取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⑸做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 ⑹企业应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加强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管理,确保职工正确合理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⑺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8号)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 ⑻项目在试运行30—180日内,建设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⑼ 细化职业病危害相关防治经费投入。 ⑽企业应做好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 意见 | 同意通过技术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