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陕西德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 ||||
项目名称 | 陕西德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脱硫剂)项目 | 联系人 | 王雨15332379986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8.4.11 | ||||
项目简介 | |||||||
项目名称:陕西德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脱硫剂)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德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总投资额:15397.27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陕西德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石渣综合利用(脱硫剂)项目生产线,年产96万吨电石渣脱硫剂,共分四期单独进行建设,每条生产线年产24万吨电石渣脱硫剂。 | |||||||
现场调查人员 | 任申对、李文星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8.1.2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雨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现场采样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人员 | / | 检测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高温、噪声、氧化钙 氧化钙、其他粉尘等 | ||||||
检测结果 | 类比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预计本项目在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控制补充措施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氧化钙,遇水易发生人体化学灼伤,机修车间电焊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眼部灼伤,建议设置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 (2)本项目煅烧、锅炉等设备存在高毒物质一氧化碳,建议在煅烧炉、锅炉容易逸散毒物的部位设置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发展水平设计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应设置在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工作地点,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室内检测报警仪应布置在释放源1米之内,当布置在室外时,应布置在释放源的2米之内。并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3)制定一氧化碳中毒、氧化钙灼伤、高温中暑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议 (1)建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项目在设计阶段应当按照要求编写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试运行阶段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3)项目建成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企业应在公司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5)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48号的要求尽快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 (6)根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49号)规定,选择已获得健康检查资质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进行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企业应对新上岗及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配备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预防职业病危害的经费开支,应列入成本预算中并单列详细,以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落实。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概算包括:专项经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上岗前体检、上岗前培训教育费等及专项经费总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等,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应按照总投资额的1%-3%进行预算,并严格落实,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9) 企业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等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指令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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