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 ||||
项目名称 | 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锦界工业园区锦界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既有)二期项目 | 联系人 | 王雨15332379986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8.4.11 | ||||
项目简介 | |||||||
项目名称:陕西德启环保有限公司锦界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既有)二期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工业园 建设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046.25万,项目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
现场调查人员 | 任申对、李文星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8.1.2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雨 | ||
现场采样人员 | / | 现场采样时间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检测人员 | / | 检测时间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手传震动、高温、低温 | ||||||
检测结果 | 类比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预计本项目在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1、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1)建议对按照填埋物料类别不同,加强对地面洒水降尘,防止粉尘危害。 (2)根据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加强病媒微生物的防护,加大杀虫灭害防护。 (3)建议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2、建议 (1)项目在设计阶段应当按照要求编写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试运行阶段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项目建成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48号的要求尽快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 (4)根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企业应对新上岗及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配备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预防职业病危害的经费开支,应列入成本预算中并单列详细,以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落实。 (7)企业应按照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指令标识。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技术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