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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县采油厂油泥减量化处理工程迁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栏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发布时间:2018-05-11

建设单位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县采油厂

 

地理位置

陕西延安市富县和尚塬村

项目名称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县采油厂油泥减量化处理工程迁建项目

联系人

石海涵

项目类别

职业病危害评价

报告完成时间

2018.4.4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富县采油厂油泥减量化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县采油厂

项目性质:迁建

拟建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和尚塬村

项目总投资:925万元

生产规模:年处理油泥6200t,处理时间为夏季,系统运行2-3个月,处理能力约5 t/h。

现场调查人员

任申对、陈宇

现场调查时间

2018.1

建设单位陪同人

石海涵

现场采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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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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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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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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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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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油蒸气、硫化氢、三苯、非甲烷总烃、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类比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预计本项目在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

建议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1、控制危害措施

(1)该项目卧式油罐用来储存油泥回收油,存在一定的大量泄漏风险,但油罐区未拟设置围堰。企业应按照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要求,为贮存高危液体的油罐区油罐设置围堰,围堰高度应不低于0.15m,容积应不小于油罐容积。

(2)锅炉房未拟设置一氧化碳报警器。企业应按照GBZ/T 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等标准的要求,为锅炉房气体易积聚的窝风处设置有毒气体报警器,检测报警点应根据 GBZ/T23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等标准的要求,设在存在、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作地点。报警仪宜采用固定式。报警值应根据有毒气体毒性和现场实际情况至少设警报值和高报值。此外,还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用于检维修作业等,防止急性中毒事件发生。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