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延川县 | ||||
项目名称 | 青平川采油厂 | 联系人 | 马宝银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5.11 | ||||
项目简介 | |||||||
青平川采油厂位于延安市延川县,始建于1987年,是在国务院关于对陕北浅油层统一开发部署的大背景下成立的,始命名为“延长油矿管理局青平川钻采公司”。1994年初兼并延川县运输公司,与石油协调办合并组建了“延川县石油开发总公司”。2005年陕北石油企业重组,归属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最终命名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青平川采油厂”。目前青平川采油厂下设19个科室及生产后勤单位,职工1151人,投运油井2297口,控制含油面积187.1平方公里,控制可采储量174.82万吨,年生产规模达10万吨,累计生产原油805598吨。 | |||||||
现场调查人员 | 魏博、成星星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5.7.9 --7.1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马宝银 | ||
现场采样人员 | 成星星、任申对、赵辉、刘建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5.8.10 --8.15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马宝银 | ||
检测人员 | 金惠芳、武洁梅、杨琼 | 检测时间 | 2015.8.17--8.22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生产性粉尘:煤尘、粉尘(其他粉尘或矽尘)。 生产性毒物: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物理因素:噪声。 | ||||||
检测结果 | 部分岗位非甲烷总烃检测浓度较大,其余均符合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⑴本项目集油站、各脱水站卸油台卸油过程中产生较大的油气,尤其在炎热季节油气逸散情况将比较严重,企业应为收油工及脱水工配发防毒口(面)罩,要求其在现场作业时佩戴,按要求更换滤毒盒,预防职工急性或慢性中毒事故的发生。若条件许可,可对卸油台收油箱收油口及大罐脱水口观察孔进行改造,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缩小预留口,减少油气的逸散。 ⑵在集油站、禹居脱水站设置风向标。在集油站、各脱水站、各注水站、各污水处理站现场设置应急事故柜,配备防毒口罩等急救物品及其他安全方面的防护用品。各单元具体应急物资配备建议按照《生产作业现场应急物资配备选用指南》Q/SY136-2012表2进行。 ⑶各高家沟注水站、各污水处理站加药间人工向药剂桶补充药剂过程可能发生化学灼伤事故,应设置喷淋洗眼器,或根据作业频率配备便携式喷淋洗眼器。 ⑷永坪采油大队污水站所在位置自然通风情况较差,水处理间内设置了2台换气扇加强通风,一台因质量问题不能持续开启,现场通风量不足,应进行整改,增大水处理间新风量,避免油气聚集对工人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影响。 ⑸永坪采油大队注水站值班室与注水泵房之间以泡沫彩钢板分隔,柱塞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值班室影响较大,经过现场检测,工人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虽未超出限值要求,但值班室实时噪声检测结果已超出非噪声工作场所限值要求,工人长时间位于其中工作会对听力造成损害,企业应尽快增加值班室隔声设施或将值班室搬离,使工人值班场所远离噪声源。 ⑹企业应在总体应急预案中增加急性中毒、窒息等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每年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加强职工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技能,保证应急情况的应急响应能力。 ⑺完善职工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配备,建议参照本报告表6-1中“应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内容进行配发。 ⑻为本项目各单元可能接触油污的作业场所配备可供热水的洗手设施。 ⑼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⑽现场补充警示标识。 ⑾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建议9项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 意见 | 不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