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西安经开 | ||||
项目名称 | 催化剂生产项目 | 联系人 | 耿克伟 | ||||
项目类别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报告完成时间 | 2017.6 | ||||
项目简介 | |||||||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西安凯立化工有限公司,是由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2年3月。 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贵金属化合物、贵金属超细和纳米粉末、贵金属回收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已研制开发出几十种贵金属催化剂,主要包括铂炭、钯炭、钌炭、铑炭、银炭、铱炭、氧化物和陶瓷材料载贵金属催化剂、有机材料载贵金属催化剂、无机盐载贵金属催化剂、贵金属均相催化剂以及气体净化催化剂、催化燃烧催化剂等,并可以生产50多种贵金属化合物和十多种贵金属超细粉末和纳米粉末。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化学工业、核工业、能源工业、材料工业、电子工业、军工、环境保护等许多领域。 受生产场地限制及企业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原因影响,企业决定将生产场地由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迁入西安泾渭工业园,并于2012年初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建成投产。2015年12月因发展的需要,公司更名为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现场调查人员 | 魏博、张成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3.2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耿克伟 | ||
现场采样人员 | 成星星、刘建军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6.5.12~5.22 8.10~1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耿克伟 | ||
检测人员 | 武洁梅、张娟妮、杨琼、李焕 | 检测时间 | 2016.5.13~31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二氧化氮、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铂化物、乙酸、甲酸、过氧化氢、氯化氢、丙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甲醇、四氢呋喃、 噪声、高温。 | ||||||
检测结果 | 活性炭筛分间上料工位、袋装工位空气中粉尘(总尘)的超限倍数检测结果超出限值要求,经整改直接购买粒度符合要求的活性炭成品,取消筛分环节。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1、补充措施 ⑴本项目办公室设置在综合实验楼二层及三层,其一层为贵金属回收车间提纯及化合物生产场所、检测中心实验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可能对上层的办公区域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应加强通风系统日常维护,确保能够正常运转;若条件许可,建议将行政办公室单独设置。 ⑵实验楼111和118房间承担贵金属前驱体制备、贵金属络合回收等作业,使用较大量的盐酸、硝酸、氨、乙酸等物质,应设置洗眼器。 ⑶为各车间设置现场急救药箱。 ⑷完善工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建议参考本报告表6-1补充完善。 ⑸根据本次检测结果,部分场所照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建议增加照明灯具或更换功率较大的灯具。 ⑹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⑺补充完善警示标识,建议参考报告表8-1进行设置。 ⑻目前溶料间采用控制进入时间的方式,使工人避开罩内毒物浓度较高的时候进行作业,但若通风系统运行不良时,罩内毒物不能有效排出,工人进入密闭通风罩内作业仍存较大隐患,因此建议为工位配备供气式呼吸器,气源由生产线小型空压机空气管道接入经导管送至呼吸器,工人进入密闭罩时佩戴呼吸器进行作业。 2、建议 ⑴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建设项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应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⑶加强对工人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记录保留归档。 ⑷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⑸企业应尽快向经开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⑹根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评审 |